刘虹律师到西牛镇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2022-03-30 10:17上一篇 |下一篇



刘虹律师到西牛镇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2月16日,广东浈阳律师事务所驻英德市西牛镇黎沙村委会法律顾问刘虹律师应西牛镇司法所邀请来到西牛镇司法所调解室参与了一宗侵权案件的调解。
        据黎沙村委会小水村小组村民反映,2020年6月份位于上游的双鱼潭水电站因开闸泄洪未能通知到位于下游的养殖户,致使养殖户的鸭舍、鸭子、饲料及养殖工具全部冲毁,损失大约为10万元,要求双鱼潭电站予以赔偿;双鱼潭电站相关负责人则认为,当时突发暴雨灾害情况紧急,其制定的开闸泄洪预案得到了英德市“三防办”的批准,是依法依规开展的泄洪工作,根据工作人员反映当时通知了部分下游村民,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双方对村民损失赔偿一事僵持不下、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调解过程中,刘律师首先对双方的意见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指出本案是一起一般侵权纠纷案件,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双方对自己的诉求或抗辩都应当充分举证。之后,刘律师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指出双鱼潭电站方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开展经营活动至今与当地村民已经形成了较为友好的合作氛围,当地村民亦较支持企业的经营活动,电站方应努力维持这份难得的和谐经营环境;另一方面,事发当天突发暴雨,电站方可能确实无法第一时间将开闸泄洪的通知传达到每一户,村民们也应当予以谅解,也应当充分认识到开闸泄洪是为了避免村民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希望双方都能求同存异,各退一步,尽量对本案的处理达成调解协议,以便尽快恢复经营和生产生活。
        通过刘律师耐心细致的引导说服,最终双鱼潭电站方代表决定将本次调解会的各方意见传达给公司,就补偿村民一事请示公司领导,村民方也表示同意给予电站方一定时间处理。本次调解会取得较大进展,双方矛盾有所缓和,后续结果尚待进一步跟进。

 
(供稿人: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