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豫林律师参加清远市人大“立法会”

2022-04-29 11:24上一篇 |下一篇

为立法建言献策   助法治建功立业
张豫林律师参加清远市人大“立法会”


 
        2022年4月8日,清远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机关办公大楼隆重召开。广东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豫林律师作为法委委员,积极参加了本次会议,听取报告、汲取经验,为清远市立法工作献计献力。
 
清远市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立法工作者依法行使立法权,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立法工作。围绕生态环境,“首法”《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清远市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使清远市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走上了有法可依的法制轨道,为全国打造绿水青山提供了立法经验。围绕城乡统筹,《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清远市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条例》加强了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明确了宅基地申请程序问题,推动了清远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节选)
        回眸过去,立法成绩值得肯定;展望未来,立法工作任重道远。
        清远市在本次会议中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扣时代脉搏,更好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新时代再创新地方立法新篇章。
 
《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三稿)》(节选)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全市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大事,制定出台切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很有必要。因此,本次会议,法委委员重点审议了《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三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与法同行,共创文明”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借鉴多部法律、各地立法,对清远市《条例(草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从原来的一百多条,精简到现在的六十八条,力求尽早出台这部法规,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张豫林律师表示,国家扩大地方立法权,清远市可以依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地方性法规,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应问题,从而解决地方的顽疾。作为法委委员会的一员,为民履职,体现了律师队伍正在以更加强大的力量参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供稿人:  陈洺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