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龙翔律师受邀参加检察院听证工作

2022-04-29 11:48上一篇 |下一篇


我所龙翔律师受邀参加检察院听证工作

 
        4月12日,我所“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龙翔,现河南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援助律师应邀参加青海省河南县人民检察院一起拟相对不起诉盗窃案公开听证会。
 
        去年10月份,加某某跟朋友一起去往河南县豪杰手机维修店贴手机钢化膜,趁老板不注意从展台里拿了一部vivo手机放进口袋里,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鉴定,所盗物品现实价格为2400元。加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一时见财起意,也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主动退赃,也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院经综合考虑,对加某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邀请我所驻河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龙翔律师参加听证会。
 
        龙翔律师表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加某某是初犯,盗窃数额不大,又积极退赃,对其相对不起诉既为被害人追回了损失,又从检察机关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理念的角度对本案进行释法说理,认可给予加某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对加某某来说并不是事情的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望相关部门还加强后续的管理及教育工作,不要让相对不起诉决定流于形式。

(供稿人:龙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