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畸恋“知已”不可贵 殉情“化蝶”更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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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红平 广东浈阳律师事务所 2022-07-22 10:01 发表于广东
办案笔记:

“知已”不可贵 殉情“化蝶”更勿为

 

——一宗民间借贷案背后的现代版“梁祝”悲情故事警示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作连理枝。”在中国,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凄美爱情故事,流传千年;年少时候,从影视剧或书本中了解这个故事的时候,觉得不可思议。然而,作为律师,曾经的记者,在自已的执业办案过程中,难以置信地“千载难逢”地遇到了类似这样一个悲情故事,记录它,只为警示后人………

(梁祝化蝶剧照)

 
一封遗书:畸恋“知已” 追随“殉情”
 
 
 

约于2019年1月上旬的一个下午,临近下班,冷雨霏霏,一个曾经的当事人给了我一个电话,说其亲戚有一个涉民间借贷的案子需要咨询,约好见面时间。

来办公室的是中年妇女何某某,她手里有几张复印的纸,我仔细一看,是一封《遗书》,开始的第一句话“本人黄某某自愿结束生命,与任何人无关………三页“清秀字迹”的遗书,让人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但一气呵成,文笔流畅……

该《遗书》也揭开并叙述了几年前的一个殉情故事:大概是何某某的丈夫罗某某,也即殉情女青年黄某某的同居男友,俗称红颜知己,两人从认识、相爱,到罗某某因病于201410月下旬的一天,突发脑溢血在家里离世。黄某某作为女朋友,还到殡仪馆送别。在罗某某离世后,一个星期,黄某某因陷入无限思念,无法自拔,决定追随他而去。在去世之前,黄某某将全部存款7万多元,取出现金,放在居住的房屋枕头边,她的遗言中,将中部某省老家的一个店铺,赠送给其姐姐,某市购买居住的一套房作了安排,遗赠给罗某某的亲哥,来处理作为抚养罗某某的母亲及四个小孩的费用,而且,另有一笔借款,系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叶某某夫妻向她所借的30万元借款,在遗书中也遗赠给罗某某的母亲及四个小孩。女青年黄某某,在《遗书》中还要求将7万多元现金,作为其去世之后与该男子合葬的费用。当然,遗书中,黄某某也表达了对父母亲的不舍,以及对自已的所作所为的不合伦理表示深深的歉意!

持该遗书的妇女何某某,自2014年10月其丈夫离世以来,一直要求该遗书的债务人叶某某夫妻,将30万元借款按《遗书》的所述偿还给她,作为抚养罗某某的母亲及四个小孩的费用,但债务人叶某某夫妻一直拒不给付,因此,她不得不求助于律师。

在看到该遗书后,我惊诧于女青年黄某某在写《遗书》时安排后事的冷静,她还细心到在自绝前在门上不忘贴纸条提醒闺蜜朋友先报警!一个有中专学历的创业有为女青年,竟然会为了畸形的爱情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确实很难理解女青年在绝笔时的心态!

诚然,就法论事,对于该遗书所涉的民间借贷案件,我分析了这个遗书的性质,认为首先必须要以遗书人女青年黄某某的父母亲作为原告主体,才是适格的主体。

况且,这个绝笔女青年黄某某,在某市所开的湘菜餐馆,生意红火,我们也经常去用餐,她作为老板,甜美的笑容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2015年,我们曾从传闻版本听说,她回某省老家过春节,因交通事故“丈夫”不幸去世,她因不舍,殉情而去。当时,我们听了,只是一笑而已,认为她可能只是将湘菜馆转让,转行并离开当地而已,所谓的殉情,也许只是道听途说……没想到,此案在历经五年后,“辗转”到了我手中,委托我办理,不胜唏嘘!

 
 
 
北上某省:善良父母 不舍女儿
 
 
 

在上中部某省之前,我让该中年妇女何某某,联系上了绝笔人黄某某的弟弟,告知其需要协助诉讼之事项。黄某某的弟弟了解情况后,先电话联系债务人叶某某夫妻,要求履行还款的义务,但债务人夫妻不仅不承认借款,还在电话中对黄某某的弟弟出言不逊!为了替已故的亲人实现遗愿,也为了用法律争取迟来的正义,黄某某的父母亲及弟弟决定诉诸法律,替九泉之下的亲人讨回公道!

而我在获知债务人的狡辩及不诚实态度后,作为一名律师,也暗下决心:此案办理,无论如何,一定要尽最大可能打赢官司,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为了告慰黄某某, 以法律程序帮她完成《遗书》所涉的遗愿!

在某省某市,我和助手及中年妇女何某某,见到了黄某某的父母及弟弟。黄某某的父亲是一位退休工人,母亲是一名退休教师,弟弟经商,家里是个殷实的家庭。黄某某的父母,通情达理,虽然难掩对去世女儿无尽的思念,但也忍痛非常热情接待我们一行。同时,她的父母也向我们讲述了女儿的悲情故事:女儿原在某省政法学校中专毕业,还曾在某县法院做过书记员,不知何时,认识了大她12岁的男子罗某某,就南下某市创业开了个当地非常出名的湘菜馆,生意十分红火。她开餐馆赚钱后还在老家还购置了商铺。在几年后,黄某某还在老家摆了结婚的酒席,期间,黄某某的母亲还警告女儿:“该男子罗某某大你12岁,你不能破坏人家的家庭!”但黄某某一直对其父母亲隐瞒真相,在当地与罗某某一起生活,特别黄某某作为第三者,也一直很隐密地和罗某某生活,没有打扰罗某某的家庭,直至罗某某突发疾病去世之后,该男子的妻子何某某也才获悉此事。

 
 
 

启动诉讼:调取记录 还原真相

 
 

在接受委托并获得特别授权后,我开始了以民间借贷为案由的诉讼程序,作为一名律师,暗下决心,不仅要以法律制裁债务人的嚣张气焰,更为了替黄某某的父母实现迟来的正义!

案子只有一张借条,一封遗书,从证据的角度还欠缺出借的转款流水证据。为了补充收集证据,我在立案后,申请法院开具了两种律师调查令,一份是到辖区派出所调取出警记录及相关笔录,一份是到各银行调取黄某某银行的转帐记录。

在辖区派出所2014年10月的出警记录,详细记载了当时民警在黄某某的朋友报警后的记录,出警民警也口述了相关情况,结合黄某某弟弟的笔录,全部还原了殉情故事的经过;在银行的转账记录中,也还原了在2014年9月,黄某某将湘菜馆变卖后的收入,以及出借给债务人的转账记录,同时,还详细记载了黄某某最后几天,将7万多元全部取出的取款记录………调取的相关证据,均基本与黄某某所留下遗书的描述客观事实全部吻合。

 

法庭审理:遗赠无效  法定继承

 

 

此案开庭,债务人叶某某的妻子到庭,她矢口否认曾经欠款,她说当年虽然向黄某某借到30万款项,但没有多少天,就以现金方式归还给黄某某,对于还存在的欠款事实予以全部否认。但其所谓的辩解,在法律及证据面前苍白无力。

该案原为一名法官独任审理,在第一次开庭后,法院为了慎重起见,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在法庭审理中,因遗书所涉的已故男子罗某某的母亲也已去世,罗某某的四个小孩及监护人何某某,全部对所涉遗赠的借条上的债权书面作了《放弃遗赠声明》。

法官对于此案件,也是感到十分惊诧。对于遗书所涉的相关事实,作了法律上公正的评判。法官在判词中写道:“黄某某基于与罗某某的非法同居关系而立下遗嘱,将其遗产(本案债权30万)赠与罗某某的母亲和子女,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德和违反法律的行为,于法于理不符,应属无效行为。本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本案债权。”因此,本案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应为女青年黄某某的父母亲。

 
 
 

正义判决:虽迟五年  但未缺席

 

 

本案经过法院三轮开庭,经审查认为,被告叶某某、黄某夫妻欠黄某某的借款30万元,有原告提供的由被告叶某某、黄某立具的《借条》予以证明,该《借条》上有被告叶某某、黄某直接签名确认。因此,对于原告提出的借款事实本院予以认定。虽然被告辩称已通过现金方式归还了借款30万元,但其还款时既未要求死者黄某某给回借条原件,亦未要求亡者黄某某出具收取30万元还款的书面凭证,这显然不符民间借贷的习惯,因此,本院不予采信。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终究不会缺席!”对于案涉30万元债权,2020年初,法院根据案涉查明的事实,最终判决债务人叶某某夫妇向黄某某的父母亲偿还30万元借款及相应的利息。该判决,距黄某某离世近五年,作为律师,通过诉讼帮助黄某某的父母实现了迟到五年的正义!

 
 
接续捐赠:遵女遗愿  慷慨转捐
 
 

该案一审宣判后,债务人叶某某夫妻也没有上诉,认判服判。后该案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而在执行中,对于案涉的30万元债权,黄某某的父母本完全可以按照判决享有全部债权,但善良的黄某某的父母,依然慷慨大方,坚持按照女儿黄某某的生前遗愿,还是将该30万元的债权全部转捐给罗某某的四个小孩……..

如此,按照案涉遗书,原黄某某所遗赠的房子估价约70万元,加上本案执行的30万元民间借贷债权,总共近100万元的财产,黄某某善良的父母亲也均按女儿的遗愿,接继作了捐赠…….

  作为黄某某的父母亲,虽然失去了至亲女儿,但还是忍痛再按照女儿的遗愿作了接力续捐,其善良大方的品质,这让人不禁感慨, 这世间,善良大方还真有基因遗传啊!

 
 
伦理警示:理性婚恋  珍惜自已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作为一名律师,在没有碰到这个案子此前,如果有人和我讲述这样的殉情故事,我肯定认为是天方夜谭。但是,该案件,我确确实实遇到了,而且,我认为这是一个从今以后我也不会碰到、也不愿意再遇到的案子。

在第一次看到《遗书》的相关绝笔内容后,我对遗书执笔黄某某的文笔和冷静感到震惊,文中的情感表达细腻和用词准确,如“……所有款项用于赡养罗某某的母亲及抚养罗某某的四个子女”,“我的身后一切从简,安排好直接火化,骨灰请留在罗某某身边。不要将我带回老家,我生前最后愿望,尽管不合规矩,但请低调处理……”

“对不起!我的爸爸、妈妈、姐姐、弟弟,女儿不孝,那么多年让你们操心,你们一定要保重身体,我也不舍得你们…..”虽然在《遗书》中,黄某某表达了对父母及亲人的不舍,但黄某某最终没有战胜自已,没有走出已深陷的情感泥潭!

“世上转了一圈三十二载,各番滋味,感谢的人太多…….愿天下所有好人平安幸福!请一定珍惜身边每一个人!”身为遗书的绝笔人黄某某,没有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在生前奢谈“珍惜”,可她惟独没有珍惜自已,没有珍惜爱她的白发父母,没有珍惜帮她的亲朋好友……..让人不胜唏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如今,在南方某地深山中,两座坟茔并排而列, 黄某某的亲人,当年遵照其生前遗愿,将其骨灰并排埋在了罗某某的坟墓旁,而黄某某这个悲惨殉情的故事,也随风“化蝶”成了一个传说,留下的是亲人好友对其无尽的思念…….

河南汝南县梁祝镇“梁祝化蝶”雕塑)

 
编者语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作为年仅32岁的女青年,一个有文化有创业的女青年,只可惜一直没有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作为“红颜知已”与有妇之夫长期同居生活,没有斩断不正确的感情,而且,深深陷入畸形的恋情之中,在对方因病突发去世后,本应好好生活,着眼未来,但其没有处理好自己的感情,反而,走上了一条极端的自绝之路,没有珍惜深爱自己的父母及亲人,更没有珍爱自己,以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绝然地告别人世,这肯定是错误的人生观、婚恋观,值得后来者警示,特以此文,但愿天下“祝英台”与“梁山伯”的惨烈爱情故事不再重演!

 

 

END
 
 
 

 

供稿|周红平
排版|谭晓欢
责任编辑|周红平
审核|张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