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调解 成功化解矛盾

2020-09-03 16:49上一篇 |下一篇


积极参与调解      成功化解矛盾
  ——英德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启示
 
基本案情
        某镇某村委会一村民赵某到村委会咨询法律问题,顾问律师龙翔对赵某进行了接待。赵某陈述,其丈夫于2018年3月16日驾驶摩托车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英德市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其丈夫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后,其丈夫一直在医院进行救治,用去医疗费约3000多元,对方已经支付该笔费用。赵某认为除了医疗费之外,由于其丈夫住院10多天,出院后手脚不便影响务工,就是否可以获得其他赔偿项目进行询问,并且对方表示不愿意再赔偿赵某丈夫的其他损失。由于争执双方均是同一村委会的村民,龙翔律师通过向村委工作人员获取对方联系方式后主动联系对方,详细与对方讲解相关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鉴于赵某丈夫住院半个月左右,按照法律规定的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加上营养费、护理费等等合计3000多元,按照事故认定责任由对方承担30%,经耐心规劝,详细为当事双方进行释法说理,最后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案件启示

        由于交通事故纠纷是过失造成的,因此对于当事人双方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予以引导双方进行协商,顾问律师在调解当中应当耐心详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使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进而积极沟通促使双方和解,化解矛盾。
——龙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