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买房未办证 讨要房产路艰难

2020-09-04 15:29上一篇 |下一篇



多年买房未办证      讨要房产路艰难
——英德多起房产纠纷的启示
基本案情
        英德市多人分别在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商品房,按合同约定交付了房款及办理房产证需要的契税,但交楼之后,一直未能拿到房产证,时间跨度长达四五年之久,购房者与该房地产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纷纷起诉,要求该房地产公司尽快办理房产证,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

        购房者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且合同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该房地产公司未按约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协助购房者办妥产权登记,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购房者请求该房地产公司办妥房地产权属证书并计算违约金至办好房产证之日止,理据充分,法院应予支持。

处理过程
        因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遂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该房地产公司办理房产证,支付违约金。经查,购房者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购房者购买该房地产公司出售的位于英德峰光西路某楼盘的房屋一套,第八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证书,买方不退房,卖方须自约定应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次日起按每日买方已付房价的万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定后,购房者付清全部房款,并向房地产公司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和契税,但该房地产公司自交楼之后,迟迟未将该商品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办妥交给购房者。英德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作出了一系列判决,判令该房地产公司协助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支付购房者违约金。

处理效果

        该房地产公司在英德规模不小,售楼之前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引来了不少购房者,但购房者住进去之后,却迟迟拿不到房地产权属证书,这让购房者非常气愤,多次在电视台、网络上对此事进行投诉,因为涉及的购房者众多,牵涉的金额也较大,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但对于购房者来说,却并未能有效、及时的捍卫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后部分购房者率先通过司法途径,取得了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经过执行,拿到了房产证及违约金,较好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见此,其他业主也纷纷起诉,希望能够尽早的满足自己的诉求。目前,此案仍在进行中。

心得体会
        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的情况目前并不鲜见。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目前情况分析,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无法拿到房产证,购房者可根据合同相关规定,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如每迟延一天承担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先行起诉,就已超过的期限要求支付违约金。此后开发商仍然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再次起诉追究后一段时间的违约责任,当然,购房者采用退房的形式也未尝不可。购房者大多无购房经验,交钱时购房者说了算,交完钱,主动权便交到了房地产公司手中,此时购房者处于弱势状态,当不知道如何救济自己的权益时,能凑合过的,往往就是委屈求全,发现自己积累多年的财富换来的房子不一定属于自己时,也不能尽快选择行之有效的措施,而是不停地与房地产公司协商、等待他们的解决方案或者向不同的地方投诉,等待投诉结果。因此才会导致办房产证之事一拖再拖,迟迟不能解决问题。众多购房者起诉至法院,先得到房产证和违约金的,是最先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利益的人,由此可见,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当及时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才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一陆智慧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