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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制度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学时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不能预约考试。规定学时,本意是让学员们认真学习驾驶知识、充分积累实操经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然而却有人动起了“歪脑筋”,串通相关网络专业技术人员,利用技术破解统计驾考培训学时系统,为学员伪造学时数据,实则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23年底,藤原阿海从凉捷等人手中购买了A驾驶员培训公司,并依法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藤原阿海接手公司后,经营公司不到两个月便被当地公安机关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侦查,后被刑事拘留羁押于看守所,且同地区范围的多家驾校负责人均被刑事拘留。原来,藤原阿海所购买的A驾驶员培训公司,被上一任股东凉捷等人长期用于伪造学员学时数据,通过破解驾考培训学时系统的“刷分机”替外地学员刷满上车的40学时。而学员通过此“捷径”参加考试取得驾驶证后,在开车上路过程中,因对车辆驾驶极为生疏,频繁发生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详细调查,发现了上述利用技术破解统计驾考培训学时系统,为学员伪造学时数据的驾校乱象,便开始倒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行为。
1.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十条规定,驾校应配备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驾校运作的基本人员,需制定安全管理、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教学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配备教学车辆不少于80辆、二级不少于40辆、三级不少于20辆。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若驾校经营违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处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但事实上,目前大部分驾校的设立和经营均不规范。
2.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22〕36号),以最普遍的C1驾驶证考试资格要求来说,考试前学车学时应达到62学时(其中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达到40学时),否则不能参加相应的驾照考试,详细见下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显然,A驾驶员培训公司利用技术破解统计驾考培训学时系统,为学员伪造学时数据的行为,违反了上述刑法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依据上述规定,若A驾驶员培训公司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即可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事立案处理。藤原阿海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但其接手公司仅一个多月,是否构成犯罪应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具体分析。
接受藤原阿海家属的委托后,笔者依法收集了案涉驾校的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合同、经营管理等材料,并向侦查机关初步了解了案件事实,结合会见藤原阿海所了解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情况。
笔者分析认为,藤原阿海接手A驾驶员培训公司不到两个月,从其短期经营期间的主观故意、经营行为、财务收支上看,均没有达到刑事处罚标准,不应对其刑事立案。而后,笔者与家属依法为藤原阿海申请取保候审,并提出藤原阿海主观恶性极小、经营时间极短、没有非法获利、没有社会危险性等取保候审意见。
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后,侦查机关重新评估A驾驶员培训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藤原阿海的涉案情况,最终依法为藤原阿海办理了取保候审措施,后续也没有对藤原阿海继续刑事侦查。
本案中,在驾驶员培训行业不景气、经营难以规范的大背景下,实际大部分驾驶员培训公司只是收取每个学员几百元的“代办费”,为学员在考驾照过程中提供申请资格、培训建档、报名考试等程序性服务。而实际的上车练车等其他学习任务,则由“挂靠”的教练等其他人员负责。此过程中,为了广招学员增加收入,就催生了部分人员利用专业技术破解驾考培训学时系统,为学员创造了不上车可刷学时的作弊工具“刷分机”,让学员不上车即可刷满40学时,进而参加驾照考试。实际导致一批批不懂开车的人驾车在马路上行驶,扰乱交通秩序,最终危害马路公共安全。所以,部分驾驶员培训公司及经营者为学员刷学时的违法犯罪行为,显然应当予以惩处。
而且,据交通运输部统计,全国私家车拥有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私家小客车肇事呈明显上升态势,肇事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从事故调查结果看:私家车肇事主要原因是未按规定让行、酒驾醉驾、未保持安全车距、超速行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违法超车、无证驾驶等等。故为此,若不加紧对驾驶员培训行业进行严格规范,不监管驾照考取环节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问题,则道路交通安全根本难以保障。
供稿:张豫林、梁建业
排版:谭晓欢
责任编辑:周红平
审核:张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