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谈女友梦醒 入传销触刑律受刑

2020-08-31 11:39上一篇 |下一篇


网上谈女友梦醒        
                入传销触刑律受刑
[案情简介]
       居民何某于1984年出生,年纪大了急于成婚。某一天,何某用手机在一个“交易吧”的婚姻网用其个人的真实身份注册了一个账号,在“交易吧”平台里挑选来自全国各地注册的女性,并加了一个地址在广东省英德市名叫“李艳”的女子,经聊天觉得彼此适合之后,李艳提起自己在鞋厂工作工资待遇好,并提议何某过来。急于找女友的何某便辞去浙江省温州市的工作坐车到广东省英德市,并被“李艳”带到一出租屋,之后,便被出租屋里的传销组织人员没收了手机,轮番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失去了人身自由。何某基于心里恐惧,便购买了两套“韩轩妮诗护肤品”的传销产品并加入了传销组织。传销组织“家”中的家长安排何某每天在“家”中学习“经商理念”,并看管好钥匙限制其人身自由,不让其出门。何某被传销组织“家”中的领导安排陪着不断被骗来的“新人”一起上课学习以及打牌,并随众起哄围观。其后该传销组织被英德市公安局破获,涉案50多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何某作为刚入传销组织的E级成员也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涉案传销人员被逮捕。最终,何某被英德市人民法院判处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限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律师点评]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人之觉悟,但婚,姻不是儿戏,寻找对象时应当小心谨慎,彼此了解清楚,不可轻易“网”上找妻。本案,中,何某到英德找“李艳”的目的是谈女友、找老婆,却不幸被其带入传销组织,身陷“狼窝”,最终还被定罪判刑,着实令人烯嘘,教训深刻。此案也警示各位,网上交'友需谨慎,切勿轻易信他人,若像何某一样误入传销组织,不仅自身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甚至还可能走上被定罪判刑的道路。
——龙光钊 李娜供稿